2018年上海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以及中高考招生報名通知已經全部公布,針對大家比較關心的外地戶口在滬上學的相關政策,小編做了集中整理。
符合哪些條件的外地孩子才能在上海上學、中考以及高考?
新修訂的《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聽說了沒(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居住證但是積分不達標,孩子能在上海讀書嗎?
小學外地戶口在滬上小學
相關政策: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8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3、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需注意
1、2018年,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公辦小學入學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公辦小學報名”,報名時間為4月26日-5月3日。
公辦小學第一批報名驗證時(2018年5月19日-5月20日),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2018年1月1日前簽發或簽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辦的《上海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6月2日-6月3日。
——民辦小學入學
2018年上海民辦小學依舊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最多可填報2所民辦小學。
今年民辦小學面談時間為2018年5月19日-20日。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初中外地戶口在滬上初中
相關政策: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隨遷子女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來滬就讀六年級
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市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戶籍或居住所在地區教育部門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日期為8月10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民辦初中入學
2018年上海民辦初中依舊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5月4日-5月6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含民辦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最多可填報3所民辦初中。
報名民辦初中成功后,家長必須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民辦初中面談時間為2018年5月19日-20日。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學校面談。參加初中面談的學生還須攜帶《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
有意愿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請家長及時關注民辦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
中考外地戶口在滬中考
相關政策: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同時考生本人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報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且考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3、考生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且考生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連續滿3年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須取得2017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4、考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考生為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設站單位所在區報名。
5、考生父母一方為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審核登記的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政府駐滬辦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考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6、考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7、考生屬經市政府僑辦認定華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考。
符合下列過渡期內鎖定名單的非本市戶籍考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1、考生屬大屯、梅山、魯礦后方基地(以下簡稱“后方基地”)職工子女,且為后方基地應屆初三學生或后方基地初中畢業的18周歲以下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相應的后方基地報考。
2、考生屬經市教委鎖定名單的部分冶金單位職工子女,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的,可在指定區報考。本條政策2019年起不再執行。
持有效簽證的外國護照的非本市戶籍考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考生持有效簽證的外國護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繼續在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擇校就讀,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考。持外國護照的考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參照考試成績,由報名所在區教育局根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非本市戶籍部分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考試,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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